1994年高温事件
发布时间:1994/12/8 9:50:00     来源:百度百科     点击量:      字体:T T T

  1994年夏,我国大部地区出现了1949年以来罕见的炎热天气。6月24日,江南和淮北地区首先出现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天气;至7月11日,高温逐步扩展到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的整个地区,其中江南的许多地方最高气温都曾达到39~40℃;8月2-4日,出现范围最大、强度最强的高温区,川东及鄂西南局地最高气温曾达42℃。

  据统计,6-8月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日数,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华南北部及四川盆地大部一般有20~45天;浙江、安徽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达45~55天,浙江丽水最多达64天。华北东部、东北大部分地区,因纬度较高,>=35℃的高温日数虽然不多,但对当地来说已属高温天气的>=30℃的高温日数比往年同期明显偏多;如黑龙江省大部有14~25天,辽宁的朝阳62天、沈阳50天、抚顺42天、大连市从7月20至8月6日,连续18天日最高气温一直维持在30℃以上;中国北端的“北极村”漠河7月16日的最高气温创下了38℃的记录。上海市区7月平均气温30.4℃,也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1994年北京市夏季平均气温是1724年以来的271年记录中的第三位高值,是1949年以来的最高值。

  在高温酷热期间,农田蒸发量大,降水量很小,又正值农作物大量需水时期,致使旱情持续发展,进入旱情最严重的8月上中旬,全国受旱面积超过1730多万公顷,有2740万人、1660多万头牲畜饮水发生困难。由于防暑抗旱,造成了不少城镇水电供应紧张,上海市用水用电量均超历史同期最高记录;山东省7月份共发电48.74亿度,比1993年同期增加12%,创历史最高记录。高温(或闷热)使人感到不适,甚至难忍,工作效率降低,使不少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受到影响,甚至被迫停工停产。酷热时心脏病、脑血管病、中暑等疾病发病率增多,山东省反应各大医院收治的中暑病人数和肛道门诊量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