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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中国对全球变暖贡献不及美国四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来源:中国科学报

    继2016年首次评估中国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贡献后,北京大学教授李本纲研究组经过4年攻关,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法,并采用学界公认的数据集,全面评估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贡献(1850年—2014年),分析了温室气体减排及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对达成《巴黎协定》全球升温控制目标的可能影响。
    4月6日,研究成果在线发表于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
    相比于2016年的研究,本次评估在已有10项全球气候变化胁迫因子(CO2、CH4、N2O、含氟化合物、硫酸盐、硝酸盐、POM、黑炭、O3、土地利用变化)的基础上,包括了二次有机气溶胶、气溶胶—云相互作用及黑炭雪表效应等3项新的气候强迫过程,增强了评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结果表明,1850年至2014年间,美国、欧盟15国及中国分别贡献全球气候强迫的21.9%、13.7%和8.6%,中国对全球变暖的贡献不足美国的40%。
    俄罗斯(8.2%)、印度(6.2%)、日本(3.9%)、巴西(3.5%)等国的贡献也不容忽视。
    气候强迫分为正辐射强迫(致暖)和负辐射强迫(致冷),在其构成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差异显著。
    其中,发达国家以排放温室气体的致暖效应为主,而发展中国家短生命周期大气污染物的致冷效应则会抵消大部分温室气体的致暖效应。
    评估结果表明,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贡献了全球净气候强迫的43.8%,其中正辐射强迫以CO2(57.4%)和含氟化合物(19.3%)为主,且其负辐射强迫仅占正辐射强迫的20.6%。
    相比较而言,亚洲国家贡献了全球净气候强迫的21.1%,其中正辐射强迫以CO2(36.1%)和黑炭(27.0%)为主,然而,其负辐射强迫则可以抵消60.6%的正辐射强迫及其致暖效应。
    当前,世界各国正在努力推动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争取减缓并控制全球升温。
    然而,同期逐步实施的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可能会降低大气污染物的负辐射强迫及相应的致冷效应,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气候效能构成了新挑战。

    为达成《巴黎协定》的全球升温控制目标,国际社会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

                             (《中国科学报》 2021-04-08 第1版 要闻  作者|张晴丹 )